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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大马路江岭东街4号首、二层物业月租金市场价值评估结果的公示
专栏:天心动态
发布日期:201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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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评估方法及结果公示如下:一、采用市场法评估得出该物业于评估基准日在现状条件下的月租金市场价值为¥256680元/月,评估结论不含水、电费用,含增值税。
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大马路江岭东街4号首层、二层为我司物业,为规范物业租赁管理,降低风险,提高物业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根据《广药集团物业经营管理办法》、《广药白云山关于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物业出租的批复》(穗药股字[2019]187号)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物业出租的租金评估工作。 根据《广药集团资产评估办法》,在广药集团建立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库随机选定,委托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物业月租金的市场价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是2019年7月23日。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评估方法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用市场法评估得出该物业于评估基准日在现状条件下的月租金市场价值为¥256680元/月,评估结论不含水、电费用,含增值税。 二、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该物业于评估基准日在现状条件下的月租金市场价值为¥284560元/月,评估结论不含水、电费用,含增值税。 三、两种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差异分析及最终采用评估结论:由于市场法是将可比案例通过修正得出评估对象单价,评估对象周边可找到与委估对象类似的租赁交易实例,因此通过比较租赁案例与委估对象的差别进行修正得到的市场法评估结果可信度大。收益法是参考该区域范围类似房地产价格测算确定委估物业市场价值,其次通过预计资本化率、租金增长率以及确定收益年限等指标倒算出物业的年净收益,而租金增长率、资本化率等指标的预测值在未来仍存在不确定性,对评估结果造成一定的偏差。鉴于本次评估目的为对外招租以及上述方法运用对评估结果的影响,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与本次评估目的更匹配,故本次采用市场法结果作为评论结论。结论如下: 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大马路江岭东街4号首层、二层共1880平方米物业首年月租金为¥256680元/月,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陆仟陆佰捌拾元整,评估结论不含水、电费用,含增值税。 评估详情见广东卓越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粤卓越评[2019]估字第Z060号),上述评估报告电子版可在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tianxin.com.cn/)查询。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9日-2019年12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来信、来函、来电反映。 联系部门:行政中心 联系电话:84196171 联系人:陈建宇 13902276048
2019年12月9日 |